事项名称 | 消费者投诉受理流程 |
办理部门 | 五通桥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申请条件 | 相关利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 |
办理材料 | 1.书面投诉材料或投诉人签名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 2.购货凭证或消费凭证。 |
办理流程 | 1.消费者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须有明确的被投诉方,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2.根据受理投诉的内容,联系被投诉方,并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营者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3.组织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
办理地点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323号工商局二楼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早9点至下午17点 |
联系电话 | 0833-3321858 |
法定办理时限 | 接到投诉7个工作日内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表格下载 | 暂无 |
备注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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