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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死亡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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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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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公民死亡注销户口
办理部门
区公安分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已死亡的公民的家属申请
办理材料
死亡公民户口本、身份证、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死亡公民家属(或亲属)持死亡公民户口本、死亡证明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户口登记。
办理地点
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17点
联系电话
0833-3305891
法定办理时限
公民在死亡后,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应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暂无
备注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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