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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公民迁出户口(迁入地在本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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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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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本地公民迁出户口(迁入地在本市范围内)
办理部门
区公安分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需要迁户口者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本、身份证、被投靠人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被投靠人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每周一早上9点至周五下午17点
联系电话
0833-3305891
法定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及标准
6元
表格下载
暂无
备注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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