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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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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部门

 区公安分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

申请条件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在派出所照相,填写《临时身份证申申报表》,持《临时身份证申申报表》到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三个工作日领证。

办理地点

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17点

联系电话

0833-3305891

法定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领证。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临时身份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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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备注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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