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变更车身颜色、发动机、车身或车架 |
办理部门 | 五通桥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
办理依据 | 《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
申请条件 | 符合相关要求办理者 |
办理材料 | 《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单位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收存发动机和车身或车架来历凭证(是指修理或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 |
办理流程 | 1、申请变更办理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车架或发动机的,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车管所审批。并于变更后10日内提交车管所交验机动车。 2、申请人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单位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收存发动机和车身或车架来历凭证(是指修理或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交验机动车,经车管所查验确认后,到指定地点打刻原登记的发动机号或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号码存入档案。 3、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还必须进行机动车安全检测,提供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办理地点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542号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17点 |
联系电话 | 0833-3321963 |
法定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费用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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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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