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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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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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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办理部门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
办理材料
1、毕业证或者退学证明;
2、《户口迁移证》;
3、《户口本》;
4、原籍单位、村居委会同意落户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户藉派出所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9点至下午17点
联系电话
0833-3305891
法定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者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
及标准
户口薄6元
表格下载
暂无
备注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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