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劳动争议仲裁 |
办理部门 |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股 |
办理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申请条件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公民 |
办理材料 | 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本人签字)、相关证据,有委托人的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
办理流程 | 1、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本人签字)。 2、开庭。 3、仲裁。 |
办理地点 | 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133号(区政府大院)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早9点至下午17点 |
联系电话 | 0833-3305070 |
法定办理时限 |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免费 |
表格下载 | 暂无 |
备注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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