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县(市、区) | 信访举报反映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约谈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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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111002017092203 | 乐山市五通桥区 | 五通桥区石麟镇大桥村3组煤矿附近的一处养殖场粪便直排入水沟,影响环境 | 2017年9月25日,调查组现场核查,未发现徐建洪养殖场有直排情况。 | 是 | 责任单位:五通桥区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五通桥区副区长:任罡;责任人:五通桥区农业局局长吴永胜。 | 无 | 无 |
该养猪场建有储液池2个,容量50立方米,配套设施实现了干湿分离。养猪场粪污经处理後全部就近还田,还田面积100亩,符合《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养殖专业户应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要与畜禽养殖规模相匹配,与农林作物生产用肥间隔时间相匹配”的要求。 | (一)要求徐建洪养猪场加强管理,禁止粪污带(流)入周边道路、水体等区域,增强粪水还田的科学性;区农业局负责落实人员做好监管和巡查(责任单位:五通桥区农业局,责任人:吴永胜)。 |
走访中,调查组了解到该养猪场在前期确有储液池渗漏现象。业主在调查组现场核实前完成整改,消除了渗漏问题。 | (二)石麟镇政府负责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责任单位: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聂舸)。 |
综上,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