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县(市、区) | 信访举报反映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约谈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5111002017092903 | 乐山市五通桥区 | 五通桥区石麟镇水保源村3组王劲松家的养猪场粪便直排,很臭,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 2017年10月9日,调查组现场核查,未发现养猪场有直排情况,养殖场周边也无沟渠,猪场建有储液池2个,容量约20立方米、沼气池1个,容量约20立方米,配套设施实现了干湿分离,粪污经处理后全部就近还田,还田面积20亩,符合《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养殖专业户应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要与畜禽养殖规模相匹配,与农林作物生产用肥间隔时间相匹配”的要求。 | 否 | 责任单位:五通桥区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五通桥区区副区长:任罡;责任人:五通桥区农业局局长吴永胜。 | 无 | 无 |
综上,投诉反映问题不属实。 | (一)要求王劲松养猪场加强管理,禁止粪污带(流)入周边道路等区域,增强粪水还田的科学性;加强养猪场环境卫生管理,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区农业局负责落实人员做好监管和巡查(责任单位:五通桥区农业局,责任人:吴永胜)。 | . | ||||||
. | (二)石麟镇政府负责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责任单位:五通桥区石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聂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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