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桥区受理环境保护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一览表(截至2017年11月2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县(市、区) | 信访举报反映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约谈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5111002017111703 | 乐山市五通桥区 | 五通桥区冠英镇双龙村7组有两户人,一户人养猪,一户人养鸭,猪粪鸭粪直接流入别人的田里面 | 2017年11月20日,调查组现场核查,未发现养殖场有直排情况。 徐现刚养猪场建有储粪池容积约50立方米、沼气池容积约18立方米,配套设施实现了干湿分离。养猪场粪污经处理后全部就近还田,还田面积50亩,周学良养鸭场采用的是舍内网上养殖,建有储粪池约10立方米,粪污经处理后全部就近还田,还田面积14.5亩,符合《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养殖专业户应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要与畜禽养殖规模相匹配,与农林作物生产用肥间隔时间相匹配”的要求。 走访中,调查组了解到徐现刚养猪场从储粪池抽运粪污的塑料管前期因老化或被在田地劳作的邻里无意间割破,在业主徐现刚本人并不知晓的情况下导致在抽粪时,有少部分粪污从破损处溢往猪场旁边的农田中,业主在调查组现场核实前已将破损管道更换,消除了渗漏问题。周学良养鸭场存在有少量粪液渗漏情况。 综上,投诉反映问题属实。 | 是 | 责任单位:五通桥区人民政府;责任领导:五通桥区区副区长:任罡;责任人:五通桥区农业局局长吴永胜。 (一)要求徐现刚养猪场加强管理,注意抽粪管道的维护和更换,禁止粪污流入周边田地区域,增强粪水还田的科学性; 周学良养鸭场加快粪污处理设施的完善,做好雨污分流,防止出现渗漏。(责任单位:五通桥区农业局,责任人:吴永胜)。 (二)冠英镇政府负责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和邻里之间的调解工作。(责任单位:五通桥区冠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罗俊)。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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