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 二、申请条件 辖区内患有残疾的居民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半身相片4张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初审——指定医院鉴定——送市残联审批 五、承诺时限 材料具备后一个工作日内转报市残联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投诉渠道 0833—5876444(区纪委监察局) 0833—5879900(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