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 二、申请条件 符合“助残工程”条件的残疾人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证原件 4、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乡镇审查——送区残联审批 五、承诺时限 材料具备后三个工作日内转报区残联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投诉渠道 0833—5876444(区纪委监察局) 0833—5879900(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