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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农村五保待遇所需条件

日期:2015/7/8 11:18:28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 民政局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颜色: 绿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才能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具体的讲,五保对象大体包括三种人:一是农村孤寡老人;二是未成年的孤儿;三是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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