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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遗失公告(2018)054号

日期:2018/6/28 15:47:22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 国土资源分局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颜色: 绿

遗 失 公 告

(2018)054号

权利人罗超因保管不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现已向我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18日之前)到五通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3302033 

序号权利人证书号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权类型
54罗超五国用(2014)字第597号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19号17幢2单元1层101号住宅土地58.1出让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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