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落实各项具体对台政策;2、负责全区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和接待服务工作;3、负责因私赴台人员行前教育和归后回访工作;4、做好对台交流和人员交往、联络工作;5、帮助台资、台属企业壮大生产规模,维护合法权益,做好对台经济工作;6、加强涉台事务管理,正确处理突发性涉台事件;7、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任务。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1、宣传、贯彻党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落实各项具体对台政策;2、加强对台交流工作,计划赴台交流两批次;3、做好涉台宣传教育“五进”活动;4、做好对台胞台属中秋、春节走访慰问及平时不定期的走访活动;5、按时召开台胞台属迎春座谈会;6、强化服务意识,全力为台胞台属解决实际困难。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是区委领导下的对台工作部门,
机构级别为正科(局)级,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70.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0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万元,医疗卫生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70.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涉台交流、台胞台属走访慰问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58.02万元,用于保障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1.2万元,用于保障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为完成每年赴台交流、中秋、春节走访慰问台胞台属等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3.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02万元,占83%;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万元,占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86万元,占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0.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业单位(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为完成每年赴台交流、中秋、春节走访慰问台胞台属等的经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3.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3.8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市、区、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来我室进行业务指导、工作交流;接待台胞台属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0.09万元。其中项目预算绩效安排21.2万元,用于保障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为完成每年赴台交流、中秋、春节走访慰问台胞台属等的经费支出。
十、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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