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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2/28 17:15:28  来源: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  录入: 扶贫移民局  字体: 繁体中文 特大    颜色: 绿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涉农部门的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政策,对全区农业、农村和农民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研究,参与推荐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制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参与农村科技发展、农村信息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

4.负责全区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

5.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基础组织建设工作。

6.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精准扶贫、扶贫解困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农工办(扶贫移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0.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0.6万元,无事业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村、扶贫、移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工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工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农工办(扶贫移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0.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9.7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扶贫及脱贫攻坚的项目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万元,占1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435.83万元,占79.16%;住房保障支出18.38万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5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涉农工作综合业务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80.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8.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农林水(类)行政运行(款)其他扶贫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4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连片地区区级配套经费、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扶贫基金会工作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五通桥区农工办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未安排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脱贫攻坚及水电移民工作中的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扶贫脱贫和水电移民项目工作量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借入),越野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用于扶贫移民项目检查、考核、参加会议发生的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农工办(扶贫移民局)共有车辆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50.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05.6万元,主要为连片开发扶贫资金区级配套资金、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移民项目资金。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于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五通桥区农工办(扶贫移民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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