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涌江路北段133号,邮编:614800,电话:0833—3301315,电子邮件:wt_zfb@leshan.gov.cn)
一、概述
2017年,区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和“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定岗、定人、定时、定责,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机构,面对新常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办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工作理念,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等相关文件,吃透了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提高了统筹、服务、指导等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审核、发布、报送制度,要求区级各部门、各镇(乡)落实1名科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形成了“分管领导抓审核,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继续加强后勤技术保障工作,定期对网站公开的内容和事项进行更新和维护,将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及时进行归并或关闭,确保了网站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有序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建设,认真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四进中心”工作制度。2017年全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涉及审批事项的33个单位,共发布行政许可事项854项。积极做好社会注、群众关心的重要政策法规的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发布政策解读文件81篇。
(四)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积极组织全区各单位进行业务培训5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17次,强化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年,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6条。一是工作动态。重点公开了区级重要会议、调研等政务活动情况。二是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区政府领导分工、人事任免、议事协调机构成立通知等信息。三是政府文件及工作报告等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四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重点公开了脱贫攻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一是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在区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举行、重大活动开展期间,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报道。三是通过公开栏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开人事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次),均按程序办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办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案和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7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较好,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全面性、实用性、准确性等方面不足。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和《指标体系》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分门别类、及时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政务信息。二是认真执行信息审核机制,落实专人对各单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三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网站升级改版,针对网站功能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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