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石麟镇碗厂村8组沈政种植碗厂村12组过世五保户沈国平土地所引发的其与12组村民之间的纠纷一事,近期,石麟司法所分别对碗厂村12组组长叶本树、碗厂村8组村民沈政和碗厂村12组村民代表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调查取证了解,沈政系沈国平侄子,2011年沈国平无偿将名下的4亩土地让与沈政种植桉树,2013年沈国平在敬老院去世,沈政以自己处理了沈国平的后事以及桉树未长大为由不愿意让出沈国平的4亩土地,并提出碗厂村12组若想收回土地就要以每根桉树10元补偿他,对碗厂村12组提议的每年1000元承包土地的建议也未接受。
而碗厂村12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却表示2013年沈国平去世后一个月,组上村民建议将五保户沈国平的5亩多土地收回来,其中4亩已经种满了桉树,沈政说要将桉树20元一根卖给组上才能让出土地,组上村民不同意,现场有村民表示5年内这些桉树就能长大卖出,沈政当即就说他承包这种满了桉树的4亩地,并按每年1000元的承包费承包5年。
由于双方表述不一致,接下来,石麟司法所将继续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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